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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中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整体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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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长海  发布时间:2014-03-13 09:35:05 打印 字号: | |
  营口中院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着力强化对下指导,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1、不断强化对下监督指导。要严格审判程序和标准,建立健全审判质效运行分析、改发重审案件及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和抗诉案件研判等工作机制,促进两级法院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坚持把对基层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作为中院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和规范性,下大力气解决个案指导多、类型案件指导少,一般性指导多、倾向性苗头性指导少等问题。健全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鼓励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帮助基层法院加强安全保卫,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预防事故发生。

  2、大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规范化、信息化和基础建设,着力改善办案条件。要帮助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法院工作协调平衡发展。加大对基层法院法官遴选、补充和培训力度,推动相关部门提高基层法官比例和生活待遇,切实解决基层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等现实问题,努力营造优秀人才乐于留在基层、安心干在基层的制度机制。要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设置和布局,坚持科学、务实、效能原则,规划好人民法庭工作,逐步扩大案件审理范围。继续开展便捷灵活的立案方式,实行人民群众欢迎的巡回审判制度,推行人民法庭“立、审、执功能有效衔接”工作机制,落实好经费保障制度,按照省法院要求做好人民法庭标识、背景墙、法台法椅、旁听席、地台、审判台牌“六统一”。

  3、大力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天平工程”,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信息化五年发展规划,构建业务覆盖、网络互联、资源共享、系统高效、信息安全的法院信息化体系。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和研判,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善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逐步形成司法审判与社会舆论常态化的良性互动。充分认识开展裁判文书上网的意义,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2014年重要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情况月报告制度,更加客观、全面地掌握裁判文书上网情况。明确1名院领导主管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每一份裁判文书从制作到审签再到最后上网,都要认真修改、校对、字斟句酌,以免出现错误。达到裁判文书的制作比以前更加规范、说理更加透彻,总体质量要有明显的提高,保障公众的司法知情权、监督权,促使法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
责任编辑:王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