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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中院着力推进司法公开,积极跟进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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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长海  发布时间:2014-03-12 09:29:50 打印 字号: | |
  营口中院确定今年为“司法公开年”,举全院之力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积极跟进司法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1、增强司法公开意识。院党组研究确定今年为 “司法公开年”,教育干警充分认识到推进司法公开,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水平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多举措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组织干警学习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实施方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工作流程》等文件,组织经验交流、学术研讨等活动,使全体法官的司法公开理念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加大经费投入,提供司法公开保障,对立案大厅、法院门户网站、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审判法庭安全检查设备等方面提供资金、设施、技术等物质保障;加强与信息设备、软件开发机构的合作,开发出更科学高效的信息发布系统、信息公开平台。法官向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的“四个转变”,把握好“四个关系”。让司法走近群众,让群众知晓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使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高效感受到,司法权威被认同。

  2、实行“阳光司法”,司法活动向当事人和全社会公开。加强科技法庭、微博、微信等现代化科技平台构建,加强信访窗口建设。通过电子显示屏,开辟各类公示栏、宣传栏,详细公布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须知、诉讼收费标准等内容,方便公众查阅。在法院网和立案大厅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安排信访接待人员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核查。在立案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减轻当事人诉累。严格执行证据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制度,坚持听证公开。推行案件执行情况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积极探索执行威慑机制,通过媒体以公告的方式公开曝光被执行人,对评估拍卖变卖过程中的所有环节进行公开。指定专人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行庭审直播,庭审过程向社会公布,提升司法透明度。

  3、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司法改革。司法公信力不足的原因很大程度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根据中央和最高法院部署,今年我们要着力推进和深化司法改革,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任务,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准确把握新时期司法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紧紧抓住中央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有利时机,努力通过深化司法体制与机制改革,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关心司法改革、支持司法改革,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参与司法改革,全力做好司法改革各项准备工作,不断探索改革经验,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稳步推进。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稳妥进行,正确推进;要按照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高效权威的要求,立足于提高司法机关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的能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又能服务于民主政治建设、公民法律素养提高的要求,做到整体规划、科学论证,努力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

  4、扎实做好司法改革工作。要围绕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和“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做好准备对接工作,进一步明确一审法院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二审法院辩法析理两审终审、再审法院审查监督有错必究职能,早日全面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核心改革目标,到2015年底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法官办案终身责任制、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法官与律师、当事人、和特殊关系人关系等制度。推进人民陪审员、特约监督员、法律援助等有利于公正审判的改革事项也要按照统一要求,各级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水平,为将要到来的司法改革做好准备。
责任编辑:王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