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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审判管理 提高审执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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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3-10 10:32:05 打印 字号: | |
  老边区法院十分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创造性地施行了一系列促进审判管理的新举措,不断完善机制、体制,确保案件质量。

  全院以全省法院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为契机,从立案、审判、宣判到卷宗归档各个环节,从庭审、合议到审委会讨论以及裁判文书的生成和送达等各个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严谨、科学的审判管理机制,不断规范庭审行为和执行行为。办案中注重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提高司法水平,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院领导亲自带头办案,明确工作目标和绩效考评,建立客观公正、符合规律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加大民事申请再审率、进入再审发改率、信访案件比率、实际执行率等指标考评权重,使法官的晋级、追责和退出建立在审判质效综合评价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流程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审判效率。院建立大立案制度,实行小额速裁,提高纠纷化解速度。提升简易程序的适用比例,提高当庭宣判率,要求当庭宣判率要达到30%以上。建立起涵盖有三年以上未结积案不得任审判长、不能晋级,对主管院长、庭长约谈、诫勉等防止“前清后积”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