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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规章制度 树立法院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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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石桥市法院 潘文航  发布时间:2014-03-09 09:53:22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抓住了主线,找准了切入点,牵住了“牛鼻子”,为法院工作有序、高效、高质开展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保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大力抓好法官队伍的纪律作风,树立奋发向上的机关风气是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党组的立足之本,也是强院之宝。通过实践,效果明显,全院的纪律作风、组织作风和工作作风得到很好转变,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大石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都大鹏在年初就提出了强院的具体设想:强院必须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并使这些规章制度在全院能有效地得以落实,这是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使之规章有行,制度有效,行动有果,才能使审判工作富有成效。根据这一强院宗旨和理念,院党组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和省、中院及上级政法委的要求,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五项教育”,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贯彻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法院司法公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全院干警中开展纪律作风整治活动的通知》、《大石桥市人民法院2014年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关于加强审务督察工作,严抓纪律作风的通知》。在此基础上,院主要领导同本院各部门中层正职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状,《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同时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反四风”、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省纪委的“五个不准”规定。在实践中,重点对庭审规范、文明执法、劳动纪律和社会公德进行实施跟踪、调研、督查,重点对上、下班纪律、会风和会议纪律、审判纪律、廉洁纪律等四方面进行点对点、面对面、事对事的对号自查、自纠和整顿,使全院的纪律作风有了质的转变。到目前为止,全院没有出现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情况,同时较好地解决了“庸、懒、散”的现象。根据省高院的要求及时开展了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开展了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开展了审务督察工作和纪律作风检查。最近,根据大石桥市纪委的要求,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又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工作踏实,效果明显。
责任编辑:大石桥市法院 潘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