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鲅鱼圈区法院的法官成功调解一起邻里伤害纠纷案件。
朱某与张某是同村邻居,又是亲戚,本来应是更显亲密的关系,却因双方孩子发生吵打,朱某被打伤入院治疗,两家人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本案当事人均是六十多岁的老年人,行动不便,到法院出庭会有困难,法官通过电话向当事人及其家属了解相关情况,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中。
考虑双方当事人既是邻居,又是亲戚,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庭审活动始终。在当事人家门口的石凳上,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从父辈的和睦到后代的融洽,从生活的艰辛到互相的帮助,双方当事人被一份份过往深情打动,明白了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终于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