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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南楼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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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文航  发布时间:2014-02-14 09:35:48 打印 字号: | |
  春节前夕,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南楼人民法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该法庭继2011年、2012年连续两个年度评比中,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之后的又一殊荣。

  南楼人民法庭是大石桥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现有8名党员干警,其中包括6名审判员和2名书记员。过半数干警年龄在55岁以上。南楼人民法庭管辖大石桥市钢都管理区、南楼经济开发区、环城开发区一审民商事案件,辖区人口20余万人。由于辖区面积广、人口多、经济活跃、人员层次复杂和流动性大,南楼人民法庭近年来受理的案件均在1100件以上,相当于全院民事、商事、经济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

  三年来,南楼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恪守“公正、廉洁、为民”人民法庭庭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审判执行、法庭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队伍整体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在辖区忠诚地履行了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受到当地政府、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从2011年至2013年,南楼法庭共审(执)结案件3510件,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95.7%以上,整体办案数量和质量位居全院之首。无一案件超审(执)限,无一案件上访缠诉。积极为辖区内的经济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咨询,为辖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挽回各项经济损失达1亿7千万元,为辖区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三年来,南楼人民法庭审结农民工案件500多件,为农民工兄弟追回劳动报酬达200多万元,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南楼人民法庭一向重视审判队伍的建设,尤其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庭队伍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南楼人民法庭特别强调审判队伍的廉政建设,干警作风优良,多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人受到行政和党纪处分,拒礼拒贿26万余元,真正做到了法官清正、法庭清廉、司法清明。南楼人民法庭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真诚对待、热情服务每一位当事人,充分进行法律释明,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使当事人充分理解判决结果,从而服判服法,做到了案结事了,无上访、上告案件,信访率为零。

  由于法庭辖区面积大,人口分布零散,大部分村组交通不便,山高路险,法庭干警下乡办案经常是徒步翻山越岭,冰天雪地、雨雾天气,也阻挡不住他们的脚步;法庭人员少,工作量大,他们经常是加班加点,放弃星期天休息时间,白天下乡送达法律文书、开庭审案、调解纠纷,晚上阅卷、起草法律文书、整理卷宗等;法庭干警都家居市内,有的家在外地,一周只能回一次家,但都无怨无悔,他们用忠诚、奉献书写着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潘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