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应及时足额向国家缴纳行政罚款费。但污染企业对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费久拖不交,针对这样的“老赖”,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从2013年12月18日至20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对企业污染专项治理执行会战,迎风雪,战严寒,强执行,治污染。经过执行干警的艰苦努力,执行行政罚款17.5万元,取得了阶段性的预期效果。
申请执行人大石桥市环保局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向污染企业下达了《排污核定通知书》。但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履行通知书所确定的义务,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是采取耍赖的方法拖着不履行义务。鉴于此,大石桥市环保局向大石桥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接案后,迅即将案件交由执行人员承办,执行官在较短的时间内立即向污染企业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同时对被执行人宣传相关法律政策,讲明厉害关系,反复做其工作。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污染企业依然未能履行义务。
12月18日至20日,大石桥市法院主管副院长任丽梅、执行局长盖龙带领全体执行干警对污染企业进行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虽然天气寒冷,又连续三天下小雪,而且污染企业大都坐落在山上,道路崎岖、路滑、风大难行,但大家毫无怨言,克服了一个又个困难,圆满地完成了对污染企业的执行任务。此次执行,执行局、法警大队和相关部门出动干警150人次,出动车辆18台次。拘留1人,查扣铲车9台,查封产品350吨,并对污染企业实行断电、停机器运行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