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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法院健全审判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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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1-15 09:58:45 打印 字号: | |
  营口市站前区法院为加强审监工作,制定了审判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制度对立案、审理、裁判三个阶段均有详细的要求。立案阶段要求快速处理,做好当事人的指导工作,尤其是对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依法不应予以受理的案件,要做好当事人的安抚工作,以免激化矛盾。立案后,主审人应及时联系当事人,抗诉案件与检察院做好沟通工作。审理中加大调解力度,站前法院下半年处理了3个案件均是以调解结案。判决的案件严格遵守审判程序,查清事实内容,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正确性,避免因再审不规范,引起再次诉讼。判决后,要做好当事人的答疑工作,让当事人能够息诉服判。

  站前法院审监工作不断创新思路,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再接再厉,继续加强管理,争取保持佳绩。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