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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法院多媒体证据展示系统助力刑事审判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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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1-15 09:39:54 打印 字号: | |
  多媒体证据展示系统可将文书、资料、实物证据等通过多媒体显示屏当庭展示,它与传统的证据展示相比,配备了高清晰度摄像机、高灵敏度麦克风、数字编码储存系统,一名人员即可单独控制整套系统,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为控辩双方质证论证提供保障。

  站前区法院在公开审理被告人郜某合同诈骗一案的庭审过程中,率先使用了多媒体证据展示终端系统。这套系统设在本院刑事审判庭,它由输入端、输出端与网络无缝连接系统三部分组成。开庭审理中,有两台高清大屏幕电子显示屏用于多媒体证据展示,本案的各种文书、资料、物证均通过该显示屏清晰直观地展示出来,为诉讼当事人节省了不少展示证据的时间,加快了庭审节奏。旁听人员也通过显示屏观看相关证据,使庭审更加公开、高效,同时强化了法律的教育与预防作用。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