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0日,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机械设备制造厂签订了一份《修理合同》,由钢铁集团公司承揽维修五矿中板的弧形扇型段一台、矫直扇形段一台、弯曲段内外弧框架两台。合同约定,定做人将图纸及需要修复设备送至承揽人现场后,三个月内修复完毕并全部返回定做人现场。然而6年过去了,直至2013年,除了段内弧框架一台于2009年返回外,其余三台段位设备仍未返还。而济南钢铁集团的回复是设备拆毁,无法恢复,并拒绝返还。面对近二百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心急如焚的五矿公司一纸诉状递到了老边区人民法院,并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我市拥有一定地位和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也是主要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承担着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重大责任和使命。时间就是生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和有效发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元勋站在全局的角度,果断下达了财产保全的执行命令。办案人员千里迢迢,远赴山东,迅速查封了济钢集团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在济南工行东郊支行壹百玖拾玖万柒千余元的存款,为进一步办案争取到了至关重要的主动权,也保证了判决后能够顺利执行。
今年7月,按照法律程序,此案件被正式移交到山东历城人民法院。老边法院的财产保全为此案的执行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