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市区法院出台加强工作纪律改进审判作风的规定
作者:西市区法院 穆艳 发布时间:2013-10-21 09:56:50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为了加强工作纪律,改进审判作风,西市区法院出台了《加强工作纪律改进审判作风的规定》,该《规定》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和法官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审判作风等方面出面的不良习气,严明工作纪律,保证作息时间,杜绝随意迟到、早退、旷工等纪律松散行为。严禁工作日中午外出饮酒,坚决纠正利用审判执行权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不正之风,切实改进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等不良工作作风。禁止以案谋私,吃请送礼,禁止与律师、中介机构有不正常交往,禁止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自觉约束业外行为。切实注重庭审效率,规范着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杜绝办案质量不高,超审(执)限严重,裁判文书制作跑粗、不规范现象。为了确保《规定》能够有效贯彻落实,院党组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制。明确由纪检组、政治处、审管办对本院各部门及全体干警司法作风、审判纪律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怠于履行职责、损害当事人利益等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