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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区法院开展“四对照四个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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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市区法院 穆艳  发布时间:2013-10-21 09:26:21 打印 字号: | |
  西市区法院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全体干部党员中广泛开展了“四对照四个不”活动。“四对照”,即:对照共产党员标准和入党员誓词,对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对照法院系统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对照改进司法作风的严要求,在宗旨意识、为民意识、司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自觉做到“四个不”,即:提高办案能力,判案不出错,以案件质量取信于民;转变司法作风,审案不超时,不断强化“迟来的公正非公正,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办案理念,以公平正义取悦于民;保持清正廉洁,法官不沾腐,以清正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密切警民关系,干警不官僚,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群众感情,热心为群众服务,真诚接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

  通过开展以上活动,使全院干警提升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境界,看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正如党员焦冰冰所说:“只要心中有了群众观点‘印’,司法为民身上就会有使不完的‘劲’”。
责任编辑:西市区法院 穆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