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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法院着力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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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3-07 09:44:13 打印 字号: | |
  西市法院对残疾人的诉求坚持“零拒绝”、“零等候”、“零距离”等有效措施,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李某为拄双拐的肢体残疾人(妻子为盲人),以驾驶机动三轮车营运为生,其称因车费问题与乘客王某发生争执后摔伤,要求王某赔偿经济损失。在立案时,我院为李某办理了免交诉讼费手续。庭审中原告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被告拒不认可原告所述事实,双方争执不下,庭审陷入僵局,经主审人苦口婆心地多次调解,被告最终同意给付人民币1000元作为经济补偿,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