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全面有效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盖州市人民法院狠抓反腐倡廉工作,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完善了纪检监察管理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实行干部诫免谈话制度。这两项预防腐败滋生制度的建立,实现了从院领导到一般干警,人人均在制约之中,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
建立廉政档案制度,旨在通过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净化执法环境,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个人廉政档案记录主要包括干警受表彰奖励情况、受处分情况、被举报、控告情况等七个方面,凡干警经查属实,受到诫免谈话以上的,一律载入档案。制度同时规定了廉政档案的责任归属、干警有不良记录后惩戒规定等相关内容,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和震慑力。
建立干部诫勉谈话制度是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作风建设的要求,通过制度的建立能够更好的密切党群之间和干群之间的关系,对干警队伍中出现的一些苗头现象及时敲响警钟,从而把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干警犯错误。诫勉谈话制度详细列明了十三类谈话对象,同时详细规定了谈话对象确定、谈话分工、谈话方法及要求等内容。
廉政档案制度和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的建立,对于确保全院干警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的意义。全院干警要落实好、执行好制度要求,强化反腐倡廉意识,树立起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坚定信念,从而真正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植入灵魂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