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民诉法》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盖州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全院干警学习新修《民诉法》活动,确保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好、贯彻好民事诉讼法,准确适用新法律。
本次活动旨在准确把握和灵活应用民诉法修正案的条文内容和精神,正确理解法律适用,我院号召广大干警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强化立案、审监、执行、审判管理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使用诉权,顺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期待,从而提高审判质量,从源头上减少申请再审和涉诉信访产生。
院党组针对新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将学习内容列入党组学习计划并逐步实施,确定自3月18日起一周的时间为集中学习周。为全院干警购买了人民法院出版社编写的《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理解与适用》一书,做到人手一册,并要求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
在抓好干警个人学习的同时,坚持利用看视频、邀请审判经验丰富法官讲解等方式集中学习,与鼓励各审执部门结合自身实践有目的、有侧重地组织学习相结合。要求全院干警把学习新《民诉法》与巩固旧知识相结合,把提高法律素养与提升司法能力相结合,注重民诉法修正案的法条学习和理论分析,把握精神实质,着力提升审执人员的理论应用于实践的水平。
把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强化程序和诉权意识,力求民事诉讼程序公正,切实保障群众司法需求;强化公开和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增强司法活动透明性,切实保障审判公正权威;强化调解和效率意识,增强服务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责任认同,切实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效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证据意识,注重细节培养,追求法官职业化素养的提升,着力保障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