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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法院用核心价值观统领审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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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3-18 16:18:23 打印 字号: | |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真正把这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政法干警一项重要任务。盖州市人民法院号召全院干警用核心价值观统领审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铸造“忠诚”品格,永葆政治本色。核心价值观中,忠诚是前提,是保证,是根本。而践行忠诚的价值观念,就必须努力做到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职尽责。这是对法院干警的起码要求,也是衡量忠诚度的直接标杆。

  树立“为民”意识,牢固宗旨理念。“为民”是法院干警的主旨。全院干警要做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努力维护群众权益,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强化“公正”理念,牢记神圣职责。“公正”是法院干警的灵魂。全院干警要始终做到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以公开促公正思想,大力推进“阳光执法”,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

  筑牢“廉洁”根基,牢守道德操守。“廉洁”是法院干警的基石。全院干警要始终做到“清正廉明、无私奉献”。以“五个严禁”为抓手,抓好队伍建设,切实做到公正廉洁司法,全面提升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加强司法管理,不仅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更是深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核心要义。人民法院要牢牢把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要求,不断深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责,保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主题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