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农民工,全社会都关注,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城市化不断扩大,农民工俨然已成为城市劳动大军的主要力量。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民工工资拖欠不仅对农民工本人带来伤害,也对行业、社会、经济等方面带来了负面影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层层转包的问题上。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
如被告营口某公司拖欠孙福铁等28名农民工工程款案,在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28名农民工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书中规定的工程款给付义务。为此,28名农民工于2012年10月份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此时正值深秋时节、本案执行法官贾明忠经过侦查,也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住所,后经全城查找,终于在某小区一栋六层楼内发现被执行人某公司,找到被执行人后,该公司经理已躲在外地,只能电话联系,公司回答该工程是一位牛老板承包,此案应找牛老板算账,执行法官找到牛老板,牛老板三番五次推托说开发商至今无钱拨付,我无钱支付给农民工,就这样,互相推诿。
针对这个急迫而又复杂的案件,院领导非常关切,主管执行工作的李生林院长得知后,要求办案人员要集中精力,投入充足人力、物力全力以赴快速完成此案的执行任务,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分管执行工作的执行局局长郑恩第多次分析案情,研究方案,探讨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后经多方努力,查到被执行某公司的银行账户,在去银行冻结时,意外发生了,银行有关领导与被执行某公司关系密切,处处设障碍,把账户中的款项分批转走。庭长刘家祥得知后,跟银行有关领导耐心析法说理,郑重的讲明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刘庭长和贾明忠法官的说服下,银行方面协助配合,被执行人将所欠35万余元的工程欠款全部送到法院。当农民工拿到久日盼来的辛苦钱时。一个个的脸上绽开了笑容,农民工怀着感激之情握着刘庭长和贾明忠法官的手,感谢盖州法院为农民工讨回公道,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个案件的有力执结是盖州法院为农民工保驾护航的又一例证,今后盖州市人民法院还要继续做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将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为一项常态工作抓紧、抓好、抓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