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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法院积极开展庭审观摩评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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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旭东  发布时间:2013-03-18 15:36:17 打印 字号: | |
  3月7日上午,盖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董虹、纪检组长董恩志、及专职委员王德涛、臧华等组成评查组对我院民一庭一起案件进行庭审观摩、评查。

  此次民一庭审理的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由民一庭副庭长李旭东法官主审。上午九点钟,伴随着法官法锤的敲响,庭审准时开始。在庭审中,原、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利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程序提出诉称主张和答辩意见、提交证据、阐述观点和发表意见。庭审现场气氛庄严,法官态度严谨,原被告双方辩论激烈。在1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评查组一边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庭审的每个细节,一边不时地对照手中的《庭审观摩评分表》,对法官、书记员的表现进行打分。

  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人员与主审法官面对面进行交流,从不同角度纷纷发表评查意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庭审中出现的问题也一一指出。

此次庭审活动按照程序、庭审能力、工作人员形象三大方面进行评查。按照准时开庭、尽到告知权利义务、层次清晰、庭审查明事实能力、法庭辩论引导能力、庭审驾驭能力、仪态仪表等11小项进行评查,满分为100分。

  今年上半年,盖州法院为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法院会议和全省法院会议精神,将在3月至5月对民一、民二及各人民法庭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确保把审判做精、队伍做强、服务做优。通过庭审观摩评查,意在发现和改进庭审中的问题和不足,为我院干警创造了宝贵的学习机会,也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增强了法官司法能力,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李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