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本来是美满幸福的,但是,婚后遇到生活中的琐事的时候,往往使一对恩爱的人产生矛盾。处理得好就会使破裂的情感得到修复;处理得不好就会使二人劳燕分飞。
近日,盖州市法院民事一庭受理了这样一桩案件。沈(男)、刘(女)某二人是自由恋爱两年后结婚的,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刘某身体不好的原因,孩子一直由沈某父母抚养,在婚后沈某多次因琐事对刘某实施打骂,沈某的父母不但没有从中调和而且还默许其行为。因此,刘某来到法院起诉离婚,态度非常坚决。
经过庭前审查,主审法官李旭东在基本了解案情基础上,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对双方进行多次庭前调解。由于刘某离婚的理由中涉及沈某父母,所以主审法官请双方当事人的父亲及亲属到我院一同参与调解,并对沈某及其父亲进行法律宣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沈某及家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沈某及家人听后深受教育,当场向自己的妻子刘某赔礼道歉,并写下了悔过书。但刘某认为沈某悔过态度不诚恳,担心其以后仍会犯类似错误,不予原谅。
在后来的庭审时,沈某不断地承认错误,不想离婚,情绪激动。面对这样的情形,主审法官李旭东开始对沈某进行安抚,稳定他的情绪,使他能理智地面对庭审,使法庭审理能够有序地进行。基于沈某的悔过态度积极和二人已有孩子,主审法官看出刘某对这个家庭仍有不舍,只是一时气愤,还有使二人重归于好的可能性。因此,主审法官庭后仍不遗余力地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时情绪都非常激动,所以法官另辟蹊径采取单独谈话的方式进行调解。在不同的时间分别请二人及其父母来院里谈话。一方面对沈某说服教育,要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诚恳道歉,并且要深刻的反省,以后再不能犯,要积极主动地上门认错,让刘某感受到诚意;另一方面对刘某进行劝解,让刘某认识到冲动离婚后生活的艰难和抚养孩子的艰辛,放弃这段自由恋爱而来的婚姻的可惜,以及单亲家庭对孩子成长的不利。通过主审法官李旭东多次不厌其烦的努力,双方都对离婚的决定产生了动摇,沈某也主动到刘某家里诚恳地道歉,最终赢得了刘某及家人的原谅。次日二人双方一同来我院撤诉,并向主审法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看着双方当事人的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主审法官李旭东倍感欣慰。欣慰的原因不只是案结事了,更因为经过自己的多次调解维系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保护了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环境,使双方的父母不再为子女的婚姻而劳心,这些才是我们人民法官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真正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