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院动态
雷锋式政法干警——金锐同志先进事迹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3-03-11 17:02:22 打印 字号: | |
  金锐同志,1983年调入营口市中级法院,曾任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二庭庭长,现任西市区法院院长。多年来,他以雷锋同志为榜样,一直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始终讲政治、听召唤、守纪律,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廉洁自律、清白为官、正派做人、老实办事,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先后被评为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十佳法官、无错案法官标兵、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先进干警标兵、市首届十大青年卫士、省优秀青年卫士、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先进干警、省政法系统严打整治先进个人、2003年市“五.一”劳动奖章等奖励,两次荣立三等功,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对党忠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该同志政治上比较成熟,一是善于开展理论学习,能够认真学习马列、毛著、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和党的现行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实践“司法为民”的要求。二是自身表率作用好;积极参加院里各项政治活动,特别是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 “三无两高”活动中,不仅认识明确,积极的参与,而且还能做到以身做责,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规定书目和撰写体会文章,主动查摆、剖析和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争当无错案能手,起到了很好的党员干部示范作用,促进了庭里两个活动的不断深入和整个教育任务的园满完成。三是自身要求严标准高,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服从党的安排,努力把政治贯穿于审判工作中,接受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严格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在审判工作中始终保持一名党员干部本色,不断抵制不正之风,勇于站排头,争第一,抗红旗,多次为法院争光添彩。

  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该同志长期在市中院刑一庭工作,负责重、特别大案件的审理工作。重、特大刑事案件是对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最严重的侵犯,是对社会秩序的极大破坏,使人们不能在正常安全的环境下工作、生活。而重、特大刑事案件又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焦点,他们急切的盼望犯罪分子早日被绳之以法,使社会安宁。因此,刑事审判工作,不仅是对刑事犯罪分子依法惩处,更重要的是关系社会的稳定,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该同志深知自己肩负使命的重大,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认真的履行职责。几年来,他参与审理了200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全身心投入,认真的审理每一起刑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无一差错。2000年接受了赵伟团伙抢劫、杀人案的主审任务该案涉及十三名被告人,案情极为复杂。赵伟等三名主犯,作案五起,共杀害11人,抢劫财物价值达近百万元。全国有四十余家新闻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报道。该案的发生对我地区的治安环境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的破坏了我市对外开放的形象,甚至使一部分外商不敢到这里投资。此外,由于案犯的作案手段极为残忍,给人民群众的心理造成极大的慌恐。对这样一起倍受各界关注的案件,他同合议庭的同志们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该案起诉到法院时,正值盛夏,他带领合议庭的同志冒着炎热的高温,仅用三天时间就将该案的十八册卷宗阅完。及时通知分布在北京、河南,等四省一市的被害人家属参加诉讼。经过认真的组织,精心准备,严密布置,在工作量较大的情况下,仅用19天即完成了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又克服了酷暑高温及被告人不配合等困难,用了整整二天的时间完成了庭审工作。庭后,不分昼夜的撰写了长达二万字的审理报告和判决书。使案件在法定的期限内审结,三名主要案犯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处罚。该案的成功审判受到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好评。为此,合议庭荣立集体三等功。

  盖州市“4.27”、“7.27”系列抢劫案,是近年来发生在该市较为严重的特大刑事案件之一。该案是以郝顺振为首的5名案犯,采取入户抢劫的手段,致6名被害人死亡。且犯罪手段十分残忍,被害人中有不满十岁的孩子。作案地点均在人口密集的住宅区内。该案发生后,一时间在盖州市引起极大的轰动。人民群众失去了安全感,部分营业场所提前下班,居民晚间不敢外出,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遭到破坏。该案起诉法院后,市政法委要求必须尽快审结,公开处理,严惩犯罪分子,还盖州人民一片晴朗的天空。该同志接到主审任务后,认真的查阅案件材料,发现该案的部分赃物去向不清,便及时的同起诉机关沟通,共同的核实证据,使问题得到了解决。并同合议庭同志一道加班加点,放弃休息时间进行工作。仅用30天便完成了案件的审理工作,涉案的5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死刑,该案经省法院核准后,在盖州市召开了声势浩大的公开宣判大会。有力的震摄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该地区的治安秩序。使广大人民群众又重新回到安宁的社会环境之中。

  三、发扬雷锋同志的钉子精神,刻苦学习,钻研业务。

  2007年该同志调任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二庭庭长职务,面对全新的业务领域,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执行工作的业务并积极的参予到全国范围内的清理执行集案的工作之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积极的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方法,加快执行案件的节奏,充分调动全庭同志的积极性,主动性,连续三年无执行集案。在执行信访工作中,该同志主动承担大部分的信访接待工作,并在接待工作中,认真的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尽可能的帮助解决问题,认真的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的带好执行队伍,加强管理,加强监督,全庭未出任何违法违纪的现象。出色的完成了各项执行工作任务,受到表彰。2010年度所领导的执行二庭被评为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集体。

  四、严于律已,清正廉洁。

  他一直信奉一句名言叫“法不寻私人敬仰,官能律己众人尊”,在执法实践中他不断的尝试和领悟这句话的深刻内涵,于是从点滴严格要求自己。一是自觉抵制说情风;法院不是生活在真空,与社会各界有着千丝万屡的联系,法官也有亲朋好友,可是在说情风面前,他做的非常成功,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你说你的情,我办我的案,几年来没出现过一起叫“天平失衡”的案子,办案上百起,判处死刑上百人,无一差错,被中院树为无错案法官标兵。二是自觉抵制吃喝贿赂风,在审判实践中,常有说情不成变着法子贿赂法官的事,可是金锐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不吃、不占、不贪、不借,用他自己的话说“宁可正而不足,也不邪而有余”,决不拿法律原则做交易,几年来他拒吃请上百次,拒礼拒贿30多人次,他的做法不仅捍卫了法律尊严,同时也为法院和法官树立了良好形象。三是工作务实,作为执行局副局长,他具有承上启下积极组织协调,的重要职能,对工作认真负责、经常加班加点,充分发挥了骨干的带头作用。另外,他能积极为主管院长、局长当好参谋助手,主动配合工作,遇有大案要案,他从不躲避而率先受领任务,积极完成,为全院所有同志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