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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人民法院出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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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3-08 15:30:15 打印 字号: | |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我们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盖州市法院各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重点把握十八大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路。

  二、学习的重点内容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等有关学习资料。

  三、宣传方式

  充分利用网络、各类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将《十八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学习资料下发至各庭室,号召全院干警学习和领会十八大精神,明确目标和方向。搞好学用结合,处理好工作学习的关系。全院干警要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