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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人民法院注重“抓典型树榜样”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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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3-06 13:57:44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树立典型,发挥榜样力量,经盖州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将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的孙崇亮同志树立为首个先进典型,向全院宣传推广他的先进事迹和工作作风,坚持把抓典型、树榜样作为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手段,注重抓好典型的培养、提高、宣传、推广、巩固工作,运用典型推动全院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和整体水平提升。

  加强“抓典型树榜样”的宣传力度,形成常态化的宣传报道机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和广告栏、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大众传媒的作用,运用新闻报道等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宣传高潮,营造浓厚氛围,使学典型活动深入每位干警心中,在日常生活产生广泛而持久的影响。

  “典型的意义不在于典型本身,而是通过典型的方式给队伍树立标尺,使全院的整体工作得到提高”,我院院长李嘉琪说,“各庭、室、队、人民法庭要以典型榜样为力量,狠抓队伍建设,推动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