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西市区法院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认真贯彻“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个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以“人民法官为人民”和“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为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习,使我深深地感受到,爱岗敬业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根本,是人民法官爱人民的体现。
西市区法院“三八”维权合议庭自成立以来,现已走过十几个春夏秋冬。几年来,我在合议庭里始终扮演挑大梁的角色,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维民权作为服务大局的落脚点;把便民事作为以人为本的工作标准;把促民和作为调、判结合的延伸;把畅民意作为倾听群众诉求的渠道”。按照“严格依法办事,讲求工作艺术、追求最佳效果”的办案方针,竭尽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二年来共审结维权案件二百多件,有效地能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多次被市政法委、市妇联、区政法委评为“调解能手”、“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连续多年被我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2005年4月,我院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妇女联合会评为“辽宁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示范单位”。2008年2月,我院 “三八”合议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三八”红旗集体。能够取得这些成绩,这几年在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思路决定出路,有位置才有和谐稳定—这是我的忠实信条。
“三八”合议庭根植于基层,处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几年来,“三八”合议庭的精英们换了一茬又一茬,法院提拔重用了一个又一个,但她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没有变,始终坚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心目中摆在重要位置的做法没有变,特别是近年来,在继承发扬前人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着眼于积极构建妇女、儿童弱势群体服务体系,相继提出了“调判结合,多调少判,多方联动,整体维权”、“弱势群体要盯紧,维权工作要做准”、“构建和谐社会要从构建和谐家庭抓起”等一系列新的司法理念,谋划出了“缘法缘理解千家纷争,平息矛盾保一方稳定”、“变上访为下访,变申诉为息诉,化被动为主动,定纷止争求一方和谐”、“抓住一线(宣传调处),解决一案,教育一片,带动全面”等工作新思路。
工作中,我带领“三八”合议庭不断将新的司法理念及工作思路付诸于实践,建立了家庭、邻居、社区、街道办事处“四级调解网络”,同市、区妇联组织成立了联合调解委员会,实行“定期排查、主动疏导、超前理顺、妥善调处”的办法,通过赠送法律书刊、观摩庭审、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等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形成了“全参与,大调解”联手办诉外调解案件的大格局,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几年来,“三八”庭仅接待各级妇联介绍的“维权”案件当事人就达100多人次,有的依法诉讼按法定程序处理,有的通过诉外方式化解了矛盾,使当事人非常满意,妇联也倍感欣慰。
方法决定效果,有作为才有和谐稳定——这是我的不懈追求
针对近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的新形势,我大力倡导开展“人性化”审判,力求通过艺术性的司法来维权,使各种社会矛盾得到有效调停和缓和,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实践中,讲究调解方法,注重调解的艺术技巧,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在每季度召开一次调解工作研讨会上,我主动交流办案体会,和大家一起总计调解工作经验。为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我探索出“综合运用、心里缓和、矛盾疏导、批评教育、内外合力、直接观察”等方法,并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不同特点,找准切入点,有的放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调解案件,不只拘于调解结案率,而重于确保调解成功率。一是通过引导当事人的认识、纠正其错误的方法进行调解。如对赡养、抚育、扶养纠纷案件,采用“亲情感人”的方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这类案件的调解率一直高达65%以上,有力地维护了家庭这一社会“细胞”的和谐、稳定。二是通过调整当事人情绪的方法实行调解。如对离婚纠纷案件,采用“冷却择机”的方法进行调解,缓解矛盾。去年三月我审理的一起关某诉田某离婚案件,近50岁的关某起诉离婚,她诉称,因下岗在家,没有经济收入,经常受丈夫打骂几次想自杀,有一次自杀后曾由大姑姐送医院抢救生还,她感觉与被告过日子已经没有出头之日,便坚决提出离婚,声称多年来都没有添置过衣服,被告答辩坚决不同意离婚,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我先找到他们的婚生子调查,其子说“自我懂事起,他们感情就不好,经常因琐事打仗,只要父母都在家,我连外面都不敢出去好看住他们,不让父亲打母亲,整天提心吊胆的生活,作为儿子也太累了。”听到她儿子的一番话,使我深深体会到埋藏在孩子心中的那份伤痛是那么根深蒂固。4月19日,“三八”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我作为主审法官宣读了这份笔录。听了这份笔录这对夫妻,特别是被告深受震动,当即主动承认错误,请原告谅解,但原告心灰意冷,坚持离婚。考虑到家庭的稳固性和其子利益,此案我没有草率下判离或不离,而是庭后又多次做了调解工作,双方矛盾有所缓和,经过二个月的工作,这名女当事人终于被法院的真诚所动,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双方重归于好。这是一件普通的离婚案,也是一件典型的离婚案。类似这样的案件,我办了许多,有的夫妻化干戈为玉帛,重归于好;有的互谅互让和平分手”,有的考虑子女利益,经过三思而自动撤诉。曾经一名调解和好的下岗女工在法院回访时说:“多亏了“三八”庭的董法官,要不然我这个家就散了。”三是通过疏导劝和的方法实行调解。如对妇女、儿童人身损害纠纷,我采用“求同存异”的劝和方法调解,都收到了“化解积怨成和谐”、“定纠止争促稳定”的好效果。
播种决定收获,有关爱才有和谐稳定—这是我的奋斗目标。
工作中,我改变以往“坐堂问案”的工作方式,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遍千家万户,服务到底的工作作风,把开展即立即审、就地办案、多调少判、司法救助等特色服务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自觉把“三懂四会”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即:懂群众心里、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解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水平,把司法服务工作做到当事人的心坎上,有效地发挥了合议庭方便妇女儿童维权的前沿作用,人民满意率逐年提升,共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9面,感谢信20余封。在这方面我的体会:一是爱心大传递,送法进社区和学校。针对绝大多数妇女、儿童法律知识匮乏,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淡薄的实际,我从关爱弱势群体入手,从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月”活动抓起,每年“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期间都积极同社区和中小学联系,开展法律巡回授课、咨询、指导活动,共有2千名妇女、中小学生先后接受了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二是走进大街小巷,为民排忧解难。群众有1%的需要,我就会付出100%的努力。2004年9月一天上午,小学生刘某背着书包来到民事庭,掏出一封求助信,哭诉因其父刘某某不给其交学费自己要失学的经过。经调查原来刘某的父母在四月份经本院调解离婚,刘某由其父自行抚育,其母放弃了共同财产,学校已开学,其父无业无钱并另有新欢,对交纳学费不予理睬,我当即带刘某到其家,虽经耐心说服,但其父无动于衷,次日又将刘某打伤。我得知后及时同学校有关部门联系做工作,学校依据其父提交的有关证据,按规定免收了刘某的学费,可我并没有就此案件了结,穿街跑巷找到其母,其母得知情况后当即提起诉讼,要求改变抚养关系,后经合议庭成员及妇联同志的多方努力,在刘某某家积极推行了“圆桌式”审判,让当事人坐在一起,缓和敌对、仇视心态,增强彼此间的沟通与理解,然后因势利导地开展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仅刘某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有了着落,父子握手合欢,夫妻也破镜重圆,和好如初,在我的提议下,合议庭的女法官们纷纷慷慨解囊相助,每人捐给这一困难家庭300元,用于刘某某购买人力车,现出一片爱心。刘某的父母流着眼泪直说:“真是遇到好人了。”几年来,对一些类似案件的处理,我始终坚持做到法外有情,案结事不了,通过延伸“人性化”审判服务弘扬社会主义美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廉政决定公正,人民法官为人民—这是我的服务宗旨。
人民群众是可敬、可爱、可亲的,但同时也是可畏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不仅要“为”人民,还要“畏”人民。一个法官有一次不廉洁行为,他的功绩就要被大打“折扣”。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做为一名法官一定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下大力筑牢自身防线。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紧紧抓住审判中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五个严禁”规定的“紧箍咒”和“护身符”作用。二是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清醒地知道,司法公正的关键在于执法者,而我们的审判权来源于国家和人民,作为社会各种矛盾纷争的终局裁判者,法官只能成为正义的化身,公正的天使,社会的良心。惩恶扬善,除暴安民,为民解难,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义务。法官的良心只服从一条,那就是公正与正义,清正与廉洁,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只有这样,心才 能在审判道路上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赢得一片湛蓝的天空。
有一种风景叫高度,有一种高度叫境界,有一种境界叫奉献。奉献是最美丽的花,奉献也是最真挚的爱,爱岗是我们的职责,敬业是我们的本分。爱岗敬业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根本,是人民法官爱人民的体现。因为身在基层法院的缘故,经常和老百姓打交道。有一天因为下大雨,路不能通车,为了及时送达判决,我最后弄得一身泥和水,当时还有点情绪,庭长微笑着对我说,谁叫我们是人民法官?是啊,正因为我们是人民法官,当我们在烈日下,调解好一件相邻纠纷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时候,心中就像有和风吹过,惬意无比。为了方便老百姓诉讼,我们有时开庭到晚八、九点,当事人握着我们的手一直说着“谢谢”。有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有“爱”,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心,不愁工作做不好。一个最普通的人,一件最平凡的事,正是有了大家的付出和辛劳,才能将我们法院的天空点缀得如此灿烂辉煌。从我踏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刻,我就坚定着对法律的崇尚、对人民的挚爱、对共和国的真诚。我没有什么可以奉献,唯有青春、热血、辛劳和汗水。我会用一颗年轻的而富有朝气的心去迎接每一天的到来,精力充沛地面对每一个困难与挑战,努力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法官,让生命伴随法律成长,让肩膀挺起华夏脊梁,让和风吹拂正气,让春雨滋润民心。守望“正义”这两个字所包含的简单也复杂的人生旅途。让我们以爱的名义,奏响“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