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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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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12-14 09:59: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诉讼服务力度,畅通立案信访渠道,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实现司法和谐,日前站前区人民法院在克服资金紧张、人力不足等困难情况下新建的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该服务中心主要有以下几大功能:1、诉讼引导。对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进行引导,便利当事人进行各项诉讼活动。2、诉讼指导。对来法院诉讼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包括诉讼指南、法律释明和风险告知。3、法律咨询。为来法院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解答有关法律和诉讼问题。4、便民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各种形式的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纸、坐椅、写字台、笔墨纸张等便民服务和便民设施。5、法律援助。为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6、材料收转。为当事人收转案件诉讼材料,转达当事人的诉讼要求。7、审查立案。对于调解不成,当事人坚持诉讼纠纷,及时进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移送。8、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根据情况及时做出减、免、缓缴诉讼费的决定。9、息诉止访。对缠访缠诉的案件,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

  该诉讼服务中心的投入使用不仅是办公环境的优化和设施的更新,更是司法观念的提升与服务功能的扩张。原有的审查立案职能,将丰富为包括诉讼服务职能、纠纷化解职能、案件分流职能等三大职能。该中心将逐步完善各项诉讼职能,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龙服务,使当事人不用出诉讼服务中心,便能满足其一系列的司法需求,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对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和审判工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及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提高有着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