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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西市区法院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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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穆艳  发布时间:2012-12-14 08:56:07 打印 字号: | |
  建立的制度是否能用、管用、好用、长用,需要时间和实践检验。西市区法院由政治处牵头,案管办、调研室、监察室、办公室等部门配合,严格按照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金锐“制度不在大小,管用的制度不在多,需要一件就做一件,做一件管一点,管一点成一事。尤其善于制定理念先进、便于操作的小制度,利用小制度实在管用的优势,发挥其管人管事管案大作用”的指示精神,坚持“三原则”,即:“花架子”的制度“废”、经过修改完善后管用的制度“留”、缺失的制度“补”,对近年来建立的二十余项制度进行了梳理和筛选,特别注重涉诉制度架构细节的拾遗补缺,规范高效的便民诉讼工作机制,重点规范案件流程节点时限、上诉材料收转、上诉卷宗整理和移送、再审调卷等细节,消除群众打官司不便不易的“难言之隐”。建立差错拦截制度,细化法官、签发人、书记员的审查责任和流程,设置裁判文书出门前的专人审核程序,层层发现和消除错漏。建立差错通报制度,树立全员责任意识,等等。这些“雏形”制度经过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后,院党组集体研究讨论通过,提高了制度的遵从度。

  目前,西市法院现有《党组议事规则》、《会纪会风规定》、《立案大厅工作制度》、《人事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车辆管理制度》、《审委会工作细则》、《案件流程管理细则》、《法官绩效考评》等十余项。这些制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了人、事、案方方面面,经过近一个多月的实践和运行,切实起到了管人管事管案的作用,干警普遍反映良好。
责任编辑:穆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