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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6•07”案宋鹏飞、孙火巍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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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12-13 09:06:16 打印 字号: | |
  11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曾经轰动国内的涉黑“6•07”案宋鹏飞、孙火巍被执行死刑。该案主犯宋鹏飞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罪、贩毒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同时该团伙的另外1名主犯孙火巍也被判处死刑。

  宋鹏飞户籍沈阳,案发前任广州万发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沈阳大酒店总经理。自1995年以来,宋鹏飞以沈阳、广州为主要活动区域,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和犯罪在逃人员,以暴力开道,把持、垄断广东部分地区至浙江、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地的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线路和部分物流市场,逐步形成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案是辽宁省近些年涉案人数最多的黑社会案件。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