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院动态
营口市站前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在区人大审议中获全票通过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2-12-04 10:42: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站前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区法院代院长刘涛所作的行政审判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近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通过正确行使司法审查权,有效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2011年以来,区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7件,行政机关申请非诉执行司法审查案件344件,其中申请强制拆迁的288件。在实际工作中,区法院行政审判注重服务大局,为站前区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积极争取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支持。我院主动向区委请示汇报,取得区委的领导和支持。区委对动迁工作极为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部署。营口中院主要领导积极支持,主管领导多次到我区协调解决重点案件。院党组及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有关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拆迁案件领导小组。从全院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从事审理和审查工作。为稳妥起见,院党组决定,所有行政案件一律提交审委会研究讨论。二是正确处理好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在审理和审查具体案件中,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力争做到平等保护被拆迁人和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能真正体会到法院的“中立”地位,尽量避免因工作不当使被拆迁人感到“官官相护”,增加对法院的抵触情绪。三是坚持以调解解决纠纷,减少对抗。联合街道、社区等多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合力化解矛盾争议,尽最大努力促使双方达成拆迁和解协议。对被拆迁人确有困难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向政府或拆迁部门反映,力争帮助解决。由于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人员组织到位,工作方法到位,处理的行政诉讼或非诉执行审查的拆迁案件,没有一件进京上访或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高度赞扬,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区法院所办理的行政诉讼和审查的非诉执行案件,在营口中院组织的案件评查中没有发现一件错案或瑕疵案件,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