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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难应三人诉 一心换来六家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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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边法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2-04-18 09:28:58 打印 字号: | |
  为开办北虫草养殖业务,家住老边区的崔某于2010年初,向经营北虫草设备的个体户王某购买了养殖设备,并一直拖欠卖方58000元货款;为维持正常生产,崔某于同年又分别向张某、赵某借款10万元和4万元,并在借条上载明了还款日期及利息标准。但由于各种原因,养殖场并没能赚到钱,导致崔某所欠债务无法按期如数兑现。履次讨要未果后,三债权人于2011年将崔某告上法庭。老边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崔某向三原告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20余万元。三原告持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被告租赁厂房的房主也要追偿5万余元的租金。然而,被告只有价值8万余元的养殖设备,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巨大的债务让崔某无法承受,各债权人的经济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一时间,原被告均陷入困境,正可谓“危机四伏”。

  面对多方复杂的利益关系,老边法院执行局干警没有简单强制执行,草草收场,而是积极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调解、沟通和撮合工作。辛苦艰难自不必说,无数次的调解和磋商终于有了可喜的结果:原告王某的弟弟愿意出资8万元收购崔某原本难以卖上价的全套设备,接手养殖北虫草,解决了自身就业与创业问题;原租赁厂主自愿放弃了对崔某先前房租的追缴,重新把厂房租给了王某的弟弟,重获得到租金的希望;原告张某、王某从出售的8万元设备款中共分得7万元,放弃其他债权。赵某分得1万元,债权减至3万元;被告崔某面对所剩有限的欠款,表示有信心尽早尽快将债务全部还清。

  在这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老边法院执行局干警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社会和谐大局为己任,通过不懈的努力,使得原本各方皆输的败局转化为多方共赢的胜局。他们用为民解难的真心、诚心和爱心最终换来了六个家庭的宽心、欢心和感激之心。
责任编辑:老边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