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区法院熊岳人民法庭揭牌仪式在熊岳法庭办公楼前举行。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姜尚忠,区政协社会法制办主任孙厚林,区法学会会长纪长友,区政法委纪工委书记、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连庆出席了此次揭牌仪式并与李直绳院长一道为法庭揭牌,法院领导班子、审委会专职委员及部分干警参加了揭牌仪式。
2003年,营口市政府调整营口开发区行政区划,将原属盖州市的熊岳、芦屯、红旗三镇划归鲅鱼圈区管辖,原熊岳、芦屯两个法庭同时撤销。随着三镇经济快速发展,其经济总量占全区已近一半,辖区群众涉法诉求日益增多,为了更及时、高效、便民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区法院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设立了熊岳人民法庭,其辖区为熊岳镇、芦屯镇、红旗镇,主要负责该辖区内民商事案件的审理。
熊岳法庭的设立,是区法院落实党的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法院全面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是立足现有司法资源、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是法院一班人深入群众、方便群众和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