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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西市区法院:“三优先”给力民生,温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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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4-25 16:00:40 打印 字号: | |
  年初以来,营口市西市区法院认真落实民生优先要求,率先推出“三优先”执法为民举措,不断开创“平息矛盾保一方稳定,定纷止争求一方和谐,给力民生造一方幸福”的新局面。

  “三优先”,即:民生案件审理执行优先。西市法院结合“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大力开展民生案件优先审、执“四零”活动,即:零改发、零投诉、零积案、零错案,积极引导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力争把每一起民生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普享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倍增幸福感。1-3月份,共审、执结民生案件326件,结案率100%,较2010年同比增长5.6个百分点。司法手段调解优先。每一起民生案件,只要有1%的成功调解希望,法官都会付出100%的努力。工作中,法官们自觉发扬“五不怕”的调解精神,即:不怕麻烦和当事人的冷嘲热讽,不怕磨破嘴跑断腿,不怕当事人反复无常,不怕当事人言行过激伤害自己,不怕吃“闭门羹”,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手段,把调解工作做到街头巷尾,做到老百姓的炕头上、心坎上,实现了案件调解率、调解效果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一季度民生案件调解率达85%,较2010年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司法救助和关怀弱势群体优先。春节前,西市法院对无经济来源、低保户、体弱多病、伤残瘫痪、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力偿还等给类生活困难当事人共12人,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余元,帮助他们坚定党的领导,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产业基地某公司拖欠来自全国各地农民工300余人,共300余万元工资。该公司因外欠债其账户和财产被多家外地法院查封。春节前,农民工到西市法院起诉,欲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法院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坚持特事特办快办,一方面到该公司进行查封,一方面与市政府和省高院联系,协商予先解决农民工工资事宜。“功夫不负有心人”。农民工如愿以偿,欢欢喜喜回家过新年。

  “三优先”正在建设河海新西市的伟大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就像阳春四月的细雨随风潜入夜,润民生于法律的关怀庇佑之中。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