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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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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4-02 14:25:19 打印 字号: | |
  日前,盖州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盖州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在院党组以及上级警队的正确领导下,队长任为钦、政委郭弟元带领全队干警始终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规范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立足本职,注重创新,追求实效,狠抓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和队伍建设,认真履行警务保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审判以及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连续多年被院评为“先进党支部”、“先进集体”,有3名干警被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在营口地区比武竞赛中取得集体第二名的好成绩。

  一、“三个坚持”,提升素质

  第一,坚持学习教育。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做到人人有学习笔记、篇篇有体会文章,增强了全队的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第二,坚持制度管人。按照院岗位责任制及省院出台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对全队日常工作、纪律情况做到天天有检查、月月有讲评,通过队务会、民主生活会、作风纪律整顿等形式,全面增强干警的组织纪律观念。

  第三,坚持业务培训。大队领导根据司法警察的工作要求从高、从严、从实践出发,除参加支队组织的封闭训练外,还利用每周星期一下午集中组织技术科目和共同科目的训练,特别是对队列、体能达标两项进行了重点训练。经过全队干警的努力,在支队组织的考核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二、“四个认真”,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第一,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押解工作。由于盖州市看守所2007年改建,2010年才投入使用,被告人在这几年间分别被羁押在营口、鲅鱼圈、大石桥三地看守所,大多时候一天开庭的被告人会羁押在不同看守所,给法警大队的提押工作带来困难。但法警大队始终坚持高度戒备,严把各个关口,在克服了点多线长、人少车少等困难的基础上,做到手续齐全、押解严密、值庭正规、看守严格。通过全队干警的共同努力,年押解被告上千余次,行程超万里,从未出现任何问题。

  第二,认真密切协助,配合执行工作。几年来,只要是执行工作需要,法警大队都克服各种困难,选派得力干警,积极参与配合执行工作。还先后参与了清理积案,执行会战等,均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第三,认真辅助院领导,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法警大队积极配合院领导参与接访,先后派出20多人次去省进京进行接访,院长接待日还协助院领导接待当事人。尤其是“两会”及重大节日,副队长吕义同志带领多名干警在沈阳、北京驻扎,积极劝返、遣返无理访当事人,虽然干警们放弃了很多的休息时间,但无理访当事人都得到了妥善的协调和安置。近年盖州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法警大队的努力非常重要。

  第四,认真做好安保工作,保证法院良好工作秩序和全院干警的安全。法警大队承担着全院的安保工作,为此队领导积极想办法,定措施。一方面在院党组的支持下,法警大队新购置了电警棍、手铐、金属探测仪等警械器材和对讲机18部;另一方面确立巡查规定,坚持全天对办公区域、审判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特别是2010年以来,按最高院的要求,盖州市法院实现办公区与审判区、接待区隔离,进行封闭管理,法警大队承担了大厅的值守任务。每天面对接待、安检上百人次当事人的繁重任务,法警大队没有推诿,队长和政委亲自上阵,并教育干警在接待、安检过程中注意礼节、礼貌,做到服务周到。即使遇到不理解的当事人,干警们依然能保持微笑,做好耐心细致的引导工作。通过全大队干警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没有发生任何不良现象。

  盖州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始终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大局,圆满完成了各项警务保障任务。仅2010年,提押被告人1012人次,刑事、民事值庭600余次,协助执行出警308余人次,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出警8次,安保检查近万人次。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