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桩盗窃案,年仅17岁的被告人强强,在短短2个多月的时间连续盗窃作案11起,盗窃物品价值人民币近6万元。
家住海城市的被告人强强在其7岁时父母离异,强强由父亲抚养,但父亲又常年在外打工,其与奶奶一起生活,由于父母不在身边,不能及时管教强强,致使强强小学只读了4年就辍学在家。一天无所事事的强强迷恋上了网络,小小年纪就整天的出入网吧,浸泡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2009年年末,强强在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是营口市老边区的女孩,并与其聊的十分投缘,在一次聊天过程中相约在老边见面。于是强强给在外地打工的父亲打电话说通过朋友在营口找了份工作,要去营口上班,其父同意。强强如约来到老边,通过网上告知了女孩来到老边的信息后,女孩从此就在网上消失了踪影。不死心的强强每天都上网寻找,累了就住旅店休息。但很快强强从家带的钱就花光了。在无钱上网的情况下,强强便萌生了盗窃东西的念头。强强来到老边区的某村,趁一户家里没有人,从窗户进入室内,将数百元人民币盗走。第一次轻易的成功得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短短2个多月,强强在老边区内的五个村中连续盗窃作案11起,所盗物品都是钱和首饰。在最后一起盗窃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强强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由于其盗窃数额巨大,盗窃起数多,最终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