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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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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石桥市法院  发布时间:2010-06-25 10:11:31 打印 字号: | |
  6月20日,大石桥市法院政治处利用双休日时间举办了一期培训班,组织全院所有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专业集中培训。通过系统地培训,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在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和处理审判事务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培训班上,大石桥法院民事一庭庭长鞠明增作了“人民培审员、书记员的工作职责及做好相应工作的要求”的辅导;督查室主任武鸿雁作了“规范卷宗装订顺序,提高案件质量—做审判员的好助手”的辅导。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的高坎法庭人民陪审员韩丽丽做了“怎样当好人民陪审员”的经验介绍。人民陪审员周洪交等五名人民陪审员和临时书记员代表在培训班上作了表态发言。

  在培训班上,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韩卫东就这次第一期培训工作作了总结。他讲:这次培训是按照院党组年初计划安排的第一步。从今天培训情况看,虽然是今天是周日,但是,不管是人民陪审员,还是书记员都能积极参加,学习热情非常高,效果比较好,收效大。当前,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既肩负着人民陪审员的神圣职责,又承担着书记员的工作,要真正成为一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正确理解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及意义。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判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审判工作的基础。如果基础工作做不好,那么,审判工作就不可能做好;二是要有高素质的敬业精神和过硬的业务素质。要像雷锋那样,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三是要求实求稳。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进步、发展;四是要有一种正确的责任意识。责任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担子,是人生的牵挂,是一个人生命的骨髓。所做的事情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五是工作作风要有转变。要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办案作风,在司法礼仪、文明办案和热情服务上,要做到 “三声”、“四心”、“五个一”。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要热心,听诉要细心,处理要诚心,说服要耐心;一张笑脸相迎,一盆清水洗尘,一把椅子让坐,一杯开水解渴,一颗诚心办事,注重小节保公正,让当事人减少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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