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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法院贯彻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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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6-21 10:37:5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于5月27日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由党组书记、院长金晓楠在大会上认真传达了省高院院长王振华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结合法院的实际作了重要部署。大会由政治处主任韩卫东主持。

  王振华院长紧紧围绕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部署讲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推进改革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履行神圣职责的客观要求,是解决人民法院存在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选择。二是结合实际,全面推进,促进辽宁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广泛开展“辽宁法院基层行”、“千名法官进百企”、“司法管理年”、“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天平工程”、“无积案、无错案、无违纪、无上访”竞赛、“执法大培训”活动,以此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积极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审理好调结构、促转变过程中发生的金融、投资、商贸、物流、消费、企业破产兼并重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要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侵财类犯罪、摧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贫侵害学校师生及幼儿园儿童人身安全犯罪、醉酒驾车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彻底解决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将立案信访大厅建设项目成“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一站式司法服务超市”。要代全力抓好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要重点解决一些法院缺乏安全检查、安全监控设施以及警用装备缺乏、老化等问题特别是在立案信访大厅、审判法庭、羁押室、调解室、人民法庭以及档案、财务、机要等场所,要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努力加强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司法能力。三是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因此,要深入学习,增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自觉性。要明确责任,保证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要立足审判,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

  金晓楠院长根据省高院的会议精神,并结合法院的实际,就近期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把政治学习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学,结合审判业务学,要符合当前的形势,讲究社会效率。二是要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每名干警要强化均衡观念,讲究实效,讲究质量,认真解决前松后紧和年底突击结案等问题。少年法庭要深入互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三是加大清理积案的力度。要成立清理积案领导小组,实现信访下沉制度,对一些老积案,由院集中处理;对新收的案件,由原承办单位的承办人处理,承办人处理不了的由本庭庭长处理,直到由主管院长处理。三是加强法庭设施建设。按照上级要求,除了解决好基层法庭审判必需的设施外,要逐步配齐法警,确保审判工作的安全。四是加大信访工作的力度。对有理访的当事人要热情接待,认真解决他们的问题;对无理访的当事人实行终结程序。五是要提高调解率。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