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精心培育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文化,满足全体干警的文化要求,推进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加强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三个至上”,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遵循文化建设的内在规律,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切实提高法院文化软实力,努力塑造一支朝气蓬勃、团结和谐、昂扬向上的队伍,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
加强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用法院文化建设凝聚全院力量,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近期目标是:确保三个提升即确保全体干警思想境界、向心力、凝聚力的提升,确保全体干警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确保全体干警社会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二、加强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目的是打牢思想基础,凝聚精神力量,激发队伍活力,促进工作发展。要准确理解文化建设的内涵和主要内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加强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建设。
(一)加强精神文化建设
1、坚持把学习践行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放在首位,把“三项教育”和荣誉观等思想政治教育纳入经常性教育中,在增强说服力和感召力上下功夫,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2、切实增强全体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司法人民性的理解和认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群众意识、法律意识。坚决抵制各种错误司法观念的影响。
3、要真正树立和培养“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精神,使之成为全体干警的共同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追求。
4、确定目标,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按照省院两大考评办法,完善对各部门和个人的量化考评,细化考评内容,完善考评方法,量化考评标准,确立考评分值,不断加大对部门及个人的量化考评。
5、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增强全体干警对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坚持“从严治院”和“从优待警”的方针,敢于管理,树立正气,压制邪气。要努力满足干警的精神和文化需要,政治上给予关心,思想上给予理解,感情上给予温暖,心理上给予疏导,努力营造“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团结和谐的内部文化氛围。
(二)加强制度文化建设
1、继续探索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
2、要将司法便民二十条措施落到实处,确立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3、破解难题,建立长效机制,要将规范审判管理、诉讼信访、错案追究、执行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破解难题的长效机制。
4、要突出抓好廉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的廉政意识,切实形成长效机制。要加强教育、监督和查处等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全体干警思想重视、内心认可、自我约束。
(三)加强行为文化建设
1、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下发《2010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为重点,以提高司法能力、转变司法作风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2、主动服务大局。继续推进“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组织开展深入基层,调研服务,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妥善处理遇到的涉诉案件,积极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
3、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认真组织学习法官 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重点加强对《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法官守则》,督促法官遵守司法礼仪,公正廉洁司法,积极倡导态度亲切、办事规范、作风严谨、举止文明、仪表端正的自觉习惯,切实维护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物质文化建设
1、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建设,充分发挥诉讼服务大厅的作用。健全并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制度,探索完善远程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等举措,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落实涉诉信访领导责任和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
2、加强“三区”建设,即审判区、办公区和文化区的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审判法庭功能设置,改善办公环境。要设立室外四场:即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停车场。室内文化娱乐要设立如下区域:乒乓球室、健身房、图书阅览室、网络室、棋牌室以及荣誉室等。力争营造庄重、严肃的的诉讼活动氛围和活泼、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文化建设的措施
要坚持把解放思想与统一思想相结合,把促进审判工作与活跃业外活动相结合,确保文化建设有声、有色、有形、有情,充分发挥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促进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要大力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向社会展示法院文化建设,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和展示法院文化建设,扩大法院文化的社会影响,使法院文化建设的精神、制度、行 为、物质等文化得到深入,赢得社会各界对法院文化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二)要切实将学习型机关建设作为文化建设主要举措,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活动,大兴学习之风,培养全员学习观念,继续开展大讲堂、演讲会、学习讲座,研讨会等,做到学习与工作互动,理论与实践结合,品德与业务兼修,知识与能力并进,确保学习型、团结型机关建设取得实效。
(三)要加强教育培训。实施岗位培训,开展人文精神培养,切实提高全体干警的知识水平,司法能力和文化素养,努力实现教育培训由理论研究向理论与实践型转变,由知识培训型向知识与能力型结合转变,除按上级有关培训计划建立法官定期培训制度外,有计划的组织政治工作的培训,在专业培训在同时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培训。开展岗位比武、文书竞赛等活动。同时,注重展现人才建设,组织好全地区各审判部门人员业务能力摸底,迎接全省第二批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工作。
(四)要坚持把选树典型和发挥典型作用相结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注重发现、培养不同方面的先进典型。2010年全市法院将开展优秀法院、先进庭室、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优秀法庭活动,组织配合最高法院开展好“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即首届“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活动。通过表彰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不断鼓舞队伍士气,大力弘扬文化理念。
(五)要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部门为单位确定庭训,以文化建设为主题,利用节假日、双休日举办文艺演出、歌咏比赛、书画摄影展、征文比赛,注重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成立市中院文艺宣传队和体育活动代表队,将文体活动纳入规范化轨道,不断丰富全院干警的文化生活。
四、加强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1、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文化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各部门对院里在开展文化建设中组织的活动要大力配合和认真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实施。
2、成立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子堂,副组长: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成员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宣教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