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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判职能 推进城区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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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2-25 14:56:01 打印 字号: | |

    在盖州市全面规划城区开发改造动迁工作中,盖州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结合审判工作特点,从动迁工作实际出发,找准切入点,为盖州市城区开发改造大动迁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盖州市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主体的专项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布置盖州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研究保障城区动迁的具体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做好动员,要求全院干警切实从实现盖州经济全面振兴的高度来认识这一工作,突出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加快盖州城区开发改造步伐,创建平安和谐盖州。

    提前介入,注重宣传。为给此次拆迁工作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盖州市法院组织各主要庭室干警,深入到重点区域与动迁居民进行座谈,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指导他们依法维权,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动迁户思想工作。在政策制定、法律咨询、矛盾调处等环节充分发挥法院自身的职能作用。

    加大措施,开展诉讼指导。盖州市法院积极引导动迁户配合市里动迁规划,为前来咨询和诉讼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帮助他们明确权力和义务,正确处理法律关系,大力做好调解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行使诉讼权力,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在动迁过程中,盖州市法院进一步强化司法保障作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理好动迁中的不稳定因素,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全力支持市区改造,形成联动工作模式, 及时处理相关案件,确保息诉止访。在审理相关诉讼案件中,加强政策宣传,大力做好当事人工作,对基本事实清楚、权力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提高诉讼效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