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是一座人杰地灵、经济发达的城市,位于辽宁沿海经济带和辽宁中部城市群的交汇点,依河傍海,一市三港,环境宜人,是全国重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是辽南的一颗璀璨明珠。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成立于1949年。 在院党组的有力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 营口中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紧紧把握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纪检组、审监庭、立案二庭、刑一庭等部门相继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单位,辽宁省委政法委授予营口中院“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称号,省高院为营口中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为执行局荣记集体一等功,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台视台《新闻联播》、《经济与法》、《法治在线》、《焦点访谈》等新闻媒体对营口中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进行过多次报道,中央政法委授予营口中院全国集中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宣部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办案有功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