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也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最终目标。法院职能作用发挥的好坏是实现司法为民最终工作目标的关键,而要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队伍建设是根本。正所谓,国以人兴,政以才治,成就事业关键在人。近年来,老边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方针,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法院队伍,使司法为民真正落实到了审判工作实处。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在“工业发展年”、“环境建设年”和“项目建设年”活动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创新服务载体,扎实努力工作,年均收案1300余件,结案率达98%,为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得到了当地党委、市区人大、市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几年来,该院先后多人多次被评为省市政法系统、省市法院先进个人,2008年该院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一、注重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该院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近年来,该院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项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十破十立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内容及日程安排表,扎实组织全体干警投入到学习教育活动中来,领导班子带头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认真整改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通过对照检查、征求意见,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三年来,建立和完善了《日常工作管理规范》、《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共12项,确保了审判和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从而使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该院制定的《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制度,在2005年市政法委召开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经验交流会上被推广。
(二)加强法律业务培训学习,提高队伍业务素质。三年来,该院按照省市法院培训计划,先后组织开展了干警续职培训、法官晋升资格培训、各项业务专题培训、人民陪审员培训。同时还支持和鼓励法官参加各类学历教育,该院参加北大远程教育本科函授的13名法官,现已全部获得了本科文凭,其中有10 名法官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目前,该院法官大专以上学历占99%,本科学历占67%。另外还通过组织审判法官开展庭审观摩评比、庭审评议活动,使法官审判业务水平和庭审技能得到了明显提高,为下步开展庭审网上直播活动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注重创新,提高队伍服务意识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创新服务载体,使干警进一步树立了为大局服务的意识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理念。
(一)开展为全区大局服务活动。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及时研究确定审判工作重点,把为全区经济服务作为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2008年,在区环境建设年活动中,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该院制定了服务经济建设的六项措施,并在《营口日报》公开了五项服务承诺;今年在区项目建设年活动伊始,该院党组及时研究出台了《2009年老边法院工作重点》,并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了八项措施,向社会予以公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市、区环境建设年和项目建设年督导组充分肯定。如该院受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诉辽宁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非诉执行案,涉案标的近50万元,涉及120余人。为防止农民工上访,积极协调有部门,争取区委、政府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快执快结,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再如该院受理区环保局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16件,共对16家污染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支持,为确保全区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开展走访企业活动。该院领导带领有关庭室人员定期走访座落在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送法上门,给企业发放《商事审判服务承诺书》和便民诉讼联系卡,征求意见,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指导。如在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该院组织全院干警到营口五矿中板责任有限公司和营口嘉晨燃化有限公司实地参观考察学习,了解企业的发展及对司法服务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如今年在走访营口大力汽保有限公司时,针对企业领导提出的全国销售网点管理问题时,院领导积极献计献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得到了企业领导的赞誉。
(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近年来,该院针对农村土地承包、房屋动迁引发的民事案件增加情况,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由院长带队,各分管院长率领所分管部门领导分别到郑家、太和庄、小平山、二道、江家坊、老爷庙等村进行普法宣传、征求村民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办公解决矛盾纠纷,受到了村民们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尤其是在柳树东大平山村和边城镇东台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主管院长亲自带队,深入农户家中,提供法律咨询,深受农民欢迎。
(四)开展征求意见活动。为及时掌握法院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便更好地为全区中心工作服务,该院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征求意见活动,并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如在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该院主动邀请营口地区十名多年上访当事人谈上访原因、上访经历及对法院审判工作意见和建议,与当事人换位思考,面对面沟通,从而使全院干警深深地感受到严格公正执法的重要性;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该院主动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区政协民主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座谈,就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服务大局等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坚持边学边改,及时出台加强队伍建设和司法便民、利民相应措施,收到良好效果,得到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充分肯定和当地群众认可。
(五)开展便民诉讼调解联动工作。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按照最高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该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了便民诉讼调解联动工作。联动工作主要内容共计四个方面12条:即强化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建立案件调解联动机制;建立涉诉上访案件控防联动机制;建立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大了便民诉讼调解工作力度,使该院便民诉讼调解和息诉止访工作压力得到了极大缓解,各类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了及时化解。
三、注重监督,提高队伍廉洁意识
俗语说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首先必须加强监督。因此,该院把执法监督工作放在队伍建设首位,建章立制,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
(一)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建立领导监督责任机制。为落实监督责任机制,该院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院长、各庭庭长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审判和息诉止访责任追究责任制。对各类案件的裁判文书签发权分别由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行使,对上访当事人也实行谁审判案件谁负责息访,一旦出现问题,层层追究责任,由于分兵把口,层层把关,提高了监督质量,确保了法官严格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也确保了息诉止访。几年来信访、上访案件都在本院消化掉,切实实现了去省进京上访零登记的目标。二是建立法官考评奖惩机制。该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作为法院内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对法官办案数量、质量及错案、上访等考核内容,量化了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从而加强了对法官队伍有效监督和约束。三是加大错案追究力度,从严管理法官队伍。该院不断拓宽错案发现渠道、严格界定错案性质、明确错案认定程序,一经发现错案,依法予以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有效地防止了错案的发生。四是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为确保案件质量,该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细则,细化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申诉及再审案件的审理标准,由各业务部门对照自检自查,使案件质量监督有章可循。五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比活动。由监察室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对归档卷宗进行抽查评比,重点评查六个方面:一程序是否合法,二实体是否违法,三收费是否合理,四办结是否超审,五文书是否健全,六卷宗是否规范。通过评查评比活动,评选出优秀卷宗,对承办人进行奖励,对有问题的卷宗,对承办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卷宗质量。
(二)加强外部监督。一是坚持对法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人大、政协和及政府就法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主动接受党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如在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制度时,以及执行积案集中清理和司法救助资金设置等工作中,我们都及时向区人大、组织部、政法委等有关部门汇报,既主动接受监督,又得到大力支持,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民主监督员旁听案件开庭、评议庭审,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评议监督。三年来,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民主监督员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共11次,既接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又促进了法院庭审的规范,效果显著。尤其是2007年上半年,市区人大领导和代表在评议庭审工作中对我院刑事审判庭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打了满分。三是做好接受人大评议工作。我们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的评议工作,对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整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2007年10月份,区人大在评议我院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时,对这两项工作都表示非常满意,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接受民主监督。继2005年5月选任9名人民陪审员,该院于2008年11月又提请区人大任命了7名人民陪审员,现该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6名,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庭审活动中,及时对一些审判不公、枉法裁判和一些人情案件予以监督,从而对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将起到重要监督作用。该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扬司法民主,接受群众监督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政法系统相关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四、注重机制,提高队伍争先意识。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增强队伍管理的科学性、操作性。
(一)实行竞聘制。近年来,该院已全面推行了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竞聘制,初步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用人机制,优化了队伍结构,提高了战斗力。继2003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后,2006年三月份,该院又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说、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公示、党组决定任用、有关部门任命审批等程序,有9名同志竞聘到中层正副职领导岗位,共对21人进行了轮岗交流,同时还对党组成员分管工作进行了重新调整,改革后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为39岁,比改革前降低4岁,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达97%,轮岗交流面达85%以上,提请区人大和区委组织部任命、任职的17名同志全部顺利通过,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绩效考核机制。2006年,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建立了系统的目标管理制度。通过确定相应部门和个人的工作目标,并综合运用定量与定责两种手段,对考核标准与考核方法予以量化细化,从而实现对不同部门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实绩和效率进行统一、规范的考评与奖惩,提高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了管理的有效性,大大提高了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三)实行一岗双责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院长与其他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干警个人廉政档案,重点抓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干警出了问题,除了追究本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的连带责任。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公开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凡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坚决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处理。以此促进领导干部既抓业务又抓队伍,形成两手抓、两手硬的良好局面。
总之,近年来,该院以抓一流班子,带出一流队伍,创出一流业绩为目标,多措并举,狠抓队伍建设,使法官司法为民意识明显增强,案件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执法诚信和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很大提高,涉诉信访得到有效控制。该院所取得的成绩是上级法院指导、各级党委领导、人大及有关部门监督支持、关怀帮助的结果,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需要向兄弟单位学习。在今后工作中,该院将认真学习“东营经验”,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开拓创新,继续围绕大局抓审判、围绕案件抓管理、围绕廉洁抓队伍、围绕形象抓宣传、围绕监督抓提高,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司法能力,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推进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